舉報制度

舉報制度 舉報制度

 

  1. 嘉里物流聯網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一直致力於打造及維護高度開放、高度誠信及高度負責的企業文化。本集團對不道德的商業慣例或行為零容忍。爲達致該目標,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已批准設立一套可供僱員以及與本集團有業務來往的人士(包括客戶及供應商等業務對手方)(「舉報人」)使用的舉報制度(「本制度」),以便舉報人舉報其所知悉或懷疑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任何事宜。本制度由董事會或其委員會不時審閱。本公司審核及合規委員會(「審核及合規委員會」)及集團總裁負責本制度的日常實施。

 

  1. 舉報事宜包括以下有關本集團的任何事宜:

(a) 違反法律或法規規定的事宜;

(b) 犯罪、違反民法及司法不公的事宜;

(c) 本集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其他財務事宜方面出現舞弊、不當或欺詐行為;

(d) 對任何個人的健康及安全構成危險;

(e) 對環境造成破壞;

(f) 違反本集團適用的規則或行為;

(g) 可能損害本集團聲譽或地位的不當行為或不道德行為;

(h) 賄賂或腐敗;及/或

(i) 故意隱瞞上述任何事項。

 

  1. 本公司將會對所有舉報(「舉報」)保密。對於進行舉報的舉報人的個人身份,本公司在未獲該舉報人同意的情況下不會洩露。但在一些特別情況下,本公司可能會基於法律要求透露該舉報人的身份。倘舉報導致監管機構或當局進行調查,舉報人可能需要提供證據或接受相關監管機構或當局的面談。為不影響任何有關調查,舉報人亦須對其已提交舉報的事實以及所關注事項的性質及所涉人員的身份進行保密。

 

  1. 任何根據本制度提出真實及適當關注的舉報人均會受到公平對待,包括(如適用)免受不公平解僱、傷害或無理的紀律處分。本公司保留對任何傷害或報復(或威脅報復)舉報人的人士採取紀律處分或其他行動的權利。

 

  1. 真實舉報披露的有關事項將被及時調查。倘舉報人別有用心惡意捏造事實,且不能提供合理理由證明其所舉報情況真實可信,或圖一己之利,本集團保留權利進行紀律處分(包括予以開除)及其他行動以追討因虛假舉報而導致的任何成本、損失或損害。

 

  1. 所有舉報必須以書面形式呈遞本公司的集團總裁(地址為香港新界葵涌永基路55號嘉里貨運中心16樓)或發送電郵至 klho.whistleblow.policy@kln.com。集團總裁應在收到舉報後抄送至審核及合規委員會。涉及主席及/或集團總裁的舉報必須以相同地址或電郵地址呈遞審核及合規委員會主席。所有舉報及相應跟進行動的記錄應由集團內部審計總監集中保存。

 

  1. 舉報人應在提交舉報時提供足夠的個案資料(包括關注原因),並全面披露相關詳情及支持文件,以便有效進行調查。儘管允許匿名舉報,但我們鼓勵舉報人透露其身份及聯繫方式,以便在必要時聯繫有關舉報人以獲取更多資料,並提供有關舉報的反饋。任何未能提供有關披露的清晰且充分資料的匿名舉報將不予處理。

 

  1. 集團總裁及審核及合規委員會主席有權決定是否要對所舉報情況展開調查。調查方式視乎各舉報情況的性質而定,及舉報情況可能會:

(a) 作內部調查;

(b) 轉交審核及合規委員會;及/或

(c) 轉交本公司外部核數師及/或外部監管機構。

 

倘有足夠證據表明可能存在犯罪或腐敗的情形,有關事宜將向相關監管機構或當局呈報。

 

  1. 集團總裁及審核及合規委員會主席將會指定一名高級人員寫信回覆舉報人:

(a) 確認已收到舉報;

(b) 告知是否會對所舉報情況展開調查,及倘不予調查,則會申明理由;及

(c) 倘有關事宜被調查,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就調查結果提供意見。

 

  1. 本制度將刊載於本公司網站,以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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