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政策

提名政策 提名政策

目的

  1. 本政策旨在列载提名及/或重新委任人选加入嘉里物流联网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而董事会各董事成员为一名「董事」)的主要原则。

 

政策声明

 

  1. 为求达到可持续及平衡发展,本公司意识到董事会及/或提名委员会在确保董事会具备适当技巧、经验及多样的观点与角度方面以及在继任计划事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提名委员会须考虑本公司的文化、策略及目标后评估及鉴定董事会的最优组成。

 

主要原则

 

  1. 多元化与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理念一致,本公司将基于多元化的考虑因素甄选人选,范畴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与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术、知识、管理经验、民族及服务年资。此等因素仅作参考用途,并未罗列所有因素,亦不具决定性作用。提名委员会具有酌情权,可决定提名任何其认为适合的人选。

 

  1. 付出时间每名董事会成员均必须能在董事会投放足够的时间。

 

  1. 独立性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必须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所载的独立性规定。

 

  1. 诚信:每位董事会成员必须以诚信行事,以身作则,并推广理想的文化,以灌输并持续强化合法、合乎道德及负责任的价值观。彼须具备与董事职位相称的品格、经验及诚信,并能展现出相称的能力水平。

 

政策执行

 

  1. 提名委员会应审阅自候选人处获得的数据,并在需要时寻求澄清。提名委员会应随后向董事会提名合适人选供其考虑,并酌情向股东提供有关在股东大会上选举或重选非执行董事或供其考虑并批准有关委任非执行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之建议。

 

  1. 董事会对委员会就任何股东大会上参选或重选人选提出建议以及甄选及委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的所有相关事项有最终决定权及负有最终责任。

 

  1. 提名委员会须召开会议,以考虑董事会的表现及更新董事会的需要,以避免固步自封并吸引新思想。董事会亦须考虑董事会继任计划,并定期审阅有关计划。

 

监察及汇报

 

  1. 提名委员会将对本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适当的监察,并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中就对本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作出汇报。

 

检讨本政策

 

  1. 提名委员会将不时对本政策作出适当的检讨,从而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并符合本公司的需要及反映目前的监管规定及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提名委员会将就任何可能须作出的修订与董事会进行商讨,以及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有关修订建议,以供其考虑及批准。

 

本政策的披露

 

  1. 本政策将在本公司网站上登载,以供公众查阅。

 

*** *** ***

 

(附注:本政策的中文版仅供参考。倘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有任何歧义或不一致,概以英文版为准)

我们通过使用Cookies以评估你在我们网站的使用情况,为你提供最好的网站体验。如果你继续浏览本网站,即表示你接受我们使用Cookies来收集数据。了解更多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