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傳仁
獨立非執行董事

現年六十四歲,自二零二一年十月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先生在法律行業擁有逾四十年經驗,為香港及澳洲新南威爾士悉尼的執業律師。他於一九八二年七月加入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並分別於一九九七年至一九九九年及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五年擔任該事務所於香港、中國內地、越南及韓國辦事處的管理合夥人。他亦曾擔任事務所全球提名委員會主席與香港商業及證券業務部主管。陳先生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退任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並自此擔任匡智會副主席兼公司秘書。匡智會為一間政府資助的慈善機構,致力為香港智障兒童提供福利及培訓。他自二零二三年五月起擔任鴻興印刷集團有限公司(一間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為450)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自二零二三年八月起擔任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該公司受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監管。

陳先生自一九九五年起擔任香港律師會的理事會會員,並於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擔任副會長。他曾擔任律師紀律審裁團召集人,現時為審裁團成員。陳先生亦曾在香港擔任多項公職,包括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上訴委員會主席、職業退休計劃上訴委員會主席及上訴審裁團(建築物)主席。他亦為香港科技大學員工退休金計劃及香港科技大學輔助人員退休金計劃的獨立受託人。

陳先生於一九八零年四月獲澳洲悉尼大學頒授經濟學學士學位,並分別於一九八二年二月及一九八五年六月獲得法學學士學位及碩士學位。陳先生為香港及澳洲新南威爾士合資格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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